离职公积金补缴
发布时间:2025-02-25 人气:21
离职公积金补缴
离职公积金补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操作方式:
【原单位补缴】
适用情况:原单位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公积金等情况,如未给员工开设公积金账户、核定的缴费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、延迟开户等。
法律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单位有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法定义务,若出现逾期或少缴的情况,必须补缴。
所需材料: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个税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,以及《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》和《补缴清册》。
操作流程:员工向单位提出补缴要求,单位准备好材料后,可通过柜台或者网上系统办理补缴,可选择一次性补缴、按月补缴或者差额补缴,通过银行汇款、支票或者现金的方式付款,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。
【以个人名义补缴】
适用情况:离职后短期内未找到新工作,想自行补缴公积金。
所需材料:身份证、离职证明、工资流水、公积金卡,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等。
操作流程: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前往柜台办理,提交所需材料并填写《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》,审核通过后,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完成补缴。
【新单位补缴】
适用情况:离职后已找到新工作,新单位同意为其补缴离职期间的公积金。
所需材料:原单位的离职证明、工资流水等,以及新单位补缴需填写的相关表格等。
操作流程:个人向新单位提出补交申请,说明补交月份及原因,新单位审核确认补交金额和期限后,通过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补缴操作,并缴纳相应金额至公积金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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